※BGM银临《有一封信》,如果有条件请一定搭配食用。cp分段=歌词碎尸。
※词是原晞太太,不允许二次创作立刻删除TAT
※cp洁癖注意!林方/周江/喻黄/双鬼/双花/伞修。
※又名《我眼里的全职cp关系——小清新向》其实是大亲友向,大概不能说cp向了。夹带私货,全程卖情怀。
※母胎文笔,ooc,你现在走还来得及
↑以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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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写过信吗?
如果让你写一封信,你想写给谁?
那个人重要吗?
来听首歌吧,每一段歌词,都是一个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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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会来到你曾居住的岛屿
浪迹过你的浪迹
珍惜着你的珍惜」
方锐退役的时候,回了一趟呼啸。
好多年了,他不是从这个地方开始,也不是从这个地方结束,掐头去尾的四年半,再回来已经物是人非。
物也不是了。方锐站在呼啸大门口,发现呼啸大楼是重新刷过的,队徽原来朝东,现在是朝南。
“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呢?”
方锐自认不是个念旧的人,他这一路从蓝雨,到呼啸再到兴欣,像飘蓬一样随遇而安,转会,转型,没有张佳乐离开百花时那种壮士断腕,也没有叶修和嘉世的不死不休。
他从这里开始成名,在另一个地方攀上峰顶,他所熟悉的人一个一个从这里离开,要说情怀也只剩眼前的大楼。
记忆的载体已经支离破碎,可脑海中的片段永远不可能被删除。只有四年多,这里的一草一木却都融入骨髓。
回忆是蒙了一层灰的,轻轻开启箱子,还会有木头搁朽的吱呀声。他记得第一次来呼啸,因为没带证件被保安拦住;从呼啸正门大路直走过两个十字路口就是呼啸主场的体育馆,他记得第一次登台,一眼就看见后排老路挥舞的队旗;从后门往左拐,一百米左右有一排饭店,他记得原来和队友出来吃夜宵,第一次被粉丝认出来的无措。
当年的呼啸大门时间很久了,经常开到一半卡住,现在换了新的;旧的体育馆被拆了盖公园,新的要坐公交三站才能到;后面一排饭店和华尔街的海啸一起崩溃,大概是位置太偏,五家关了三家。
这里的每一寸土地,他都走过千万次,他在这里哭过笑过,意气风发过,最后以一种体面却黯淡的姿态离开。往事随着风,散在大街小巷,在阳光的照射下化成光怪陆离的色块。
是告别吧,可总觉得缺点什么。
呼啸的楼还是旧的,在大门外面有一个信箱,绿皮的,已经被风雨侵蚀成得锈迹斑斑。因为长时间不用,灰尘与蛛网在角落生根。
他上前打开信箱,把手里一直攥着的信封放进去,却发现下面已经有一个了。
新的,白色的信封,上面的收信人写的是自己。
风吹过街道,剩下的季节摇得树叶沙沙作响。方锐突然回头,刚刚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出现了熟悉的身影。
像是拼图缺的那一块补全了,陡然光亮,原来是缺个人。
刚来呼啸没带证件,是他跑到楼下,过去接新来的冒失鬼;第一次上台紧张到手抖,是他站在身侧,掌心温热,让人安心;被粉丝围着,是他上前一步,告诉粉丝他们要休息了。
全国,全世界,每一次夺冠伴随着准时的祝福短信。他早已退场,可从没有缺席。
这一路有人从未离开。
方锐突然知道了为什么要回来,因为这里是他们一起并肩奋斗过的地方,是一起珍惜的珍惜。
林敬言隔着马路向他伸出了手。
光影流转。
兴欣让他看到了荣耀巅峰的景色,而呼啸则让他遇到了最重要的人。
“我回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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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我将抵达你曾游历的风景
月光是海的梦境
而你是我的远行」
七十年一遇的流星雨,江波涛坐在桌子前封信封。
周泽楷好奇地凑过去:“给谁?”
“流星雨啊队长你看,当然是许愿了。”江波涛笑了笑,不动声色地把信封卡过来,“听说封住更灵的。”
“愿望?”周泽楷问。
“不能说,不能说,唉你这人,怎么能问别人愿望呢?说出来就不灵了。”
周泽楷垂下眼角,显得有点委屈。随后他向江波涛伸手:“信封。”
“小周也要封愿望啊,好吧。”他翻腾了一下东西,摸出个一模一样的信封和信纸,“你写吧,我不看。”
江波涛一直挺遗憾,自己和周泽楷的出道时间差了一年。这一年枪王刚到人间就大放异彩,沉默的在荣耀写下自己的名字。
那曾游历过的风景,怕是永远错过了。江波涛想,要是自己早一年来,轮回是不是就能三连冠了呢?
江波涛从来都不是会过度感叹过去的人,他的目光是远方,他们都还年轻,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。
他面向窗子,流星雨已经开始了。不是想象中那么绚烂,但足够点亮远方的天空。
周泽楷拍拍他的肩膀让他转过来,枪王把信纸竖起来挡住半张脸,一整张大纸,只有中间的一行字。
“和你,和轮回,永远走下去。”
江波涛一愣。
枪王紧接着把纸折起来塞进信封,然后抬手轻轻抚过江波涛的眼睛,“这里。”,然后下移按在轮回副队长胸口,“这里”。最后封住信封。
“封住了。”
他郑重地压了压信封,把它塞进江波涛手里。
“愿望,交给你。”
“你……”江波涛有些反应不过来,他低头看了看信封上枪王写下的自己的名字,胸口翻动如波澜滔天。
“嘘。”周泽楷伸出两根手指按住他的嘴唇,“别说话,不灵了。”
江波涛突然就笑了起来。他把刚刚扣在桌子上的信封拿过来交给周泽楷。
“那我的这份呢,队长也帮我封着吧。”
什么愿望呢?大概是一起远行吧。
他抬起头,恰好看到周泽楷的眼睛里划过窗外流星的倒影,拖着长长的尾巴,一刹那的闪耀,像是装下了整个星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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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岁月一双眼睛
爱你成熟的年轻
给予我,奔赴未知的笃定」
黄少天把信纸摊开,笔转了三圈觉得写信这种原始人才用的通讯方式太不适合他了。
但是挺适合喻文州的。
黄少天印象中喻文州一直很喜欢用笔记东西。他的字很漂亮,钩点横竖,都是规规矩矩的好看,像他的人一样让人安心。
周身气场来自性格,喻文州好像一直都比同龄人成熟,似乎有这个人在身边,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。
黄少天最擅长的永远不是配合,他在赛场上的风格更像是独来独往的刺客。机会主义者蛰伏在角落,冷眼看着众人。
一开始这种打法是受诟病的,一个战队的核心王牌,充满了不确定性,实在是让人担心。在那个时候甚至黄少天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,换一种更稳妥的打法。
“少天,你信我吗?”喻文州说,
黄少天看着他的眼睛。深邃的像大海——是风平浪静的,阳光平铺在海面上,碎成星星点点,不笑的时候眼睛也是有点弯的,像是引了海水变成春雨,把黄少天内心焦躁的火焰一把淋了个干净。
“既然信我。我相信你,你相信自己吗。”
在第五赛季的夏休期。
那是黄少天很久之前养成的习惯,当他彷徨,焦虑甚至是想过退缩的时候,看一看喻文州的眼睛,好像有什么魔力似的,让他安心。
从十五岁的那一年开始,到现在,仍是进行时。
因为那双眼睛,剑圣笃定地向前,从未停止。剑光所指,是蓝雨的前方。
写封信给他吧,请一直在我身边好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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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时光来遥寄,会长大的情信,
走遍千万故地,
才重回到我的心底。
我多想像你,能坦率把梦提起
相遇平凡天地,再去拥抱你成为你
都是意义」
李轩推开训练室的门的瞬间吓了一跳:“我天,你回来这么早?开着灯我还以为遭贼了。一个人干嘛不在宿舍练,哎哟空调也不开你热不热啊。”
连珠炮似的,吴羽策摘下耳机“啪”一声按在桌子上:“闭嘴,吵死了。”
李轩从善如流,抬手做了个把嘴上拉链的动作。
夏休期刚开始。吴羽策不是本地人,先行离开,可没几天又回来了。虚空的副队长正认真地日常训练,嘴唇抿成一条线,棱角分明外加三分凌厉。
他回来是因为李迅。名为“关注队长终身大事”的讨论组里上传了一段李轩和一个姑娘吃饭的短视频,同为本市的李迅同志心情激动,专业素质过关手却一抖不抖,视频格外清晰,对面的女孩子很好看,说了句什么和李轩一起笑起来,眉眼弯弯,般配到耀眼。
吴羽策刚训练完,看完视频把手机关了,长时间用眼,觉得有点眼涩,翻了翻发现眼药水快用完了。
然后他就回来了。
这是李轩的最后一个赛季,即使他没明说,可差不多的年龄,逐渐减少的出场都是无声的证明。
吴羽策没问过,李轩也没特意给他提过。他们太熟悉彼此了,到骨缝里的默契,一切都无需言明。
第一鬼剑之争就要以一人离开的形式画上句号。吴羽策从来不否认李轩是他最想超越的人,两个人的骄傲像一种牵绊,把他们生生阻隔在山海两侧,却又给了他们一条线,让他们紧紧相连。
最默契的人,最熟悉的人。
吴羽策不回避自己的情绪,他有点不舒服,不知道是因为李轩快退役还是因为他瞒着自己谈恋爱这种大事。
这种事当然不用向他报备,但藏着掖着也确实对兄弟不厚道。吴羽策明白自己有点幼稚,可人的心情又怎么能被左右呢?
李轩的电脑是他一直开着的,李轩也没问什么。一个人的训练室太安静,多开一台电脑好像是多了一个人,这是他们共同的习惯。
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吴羽策问他。
“躲相亲啊!”李轩叹气,“我妈可想趁着我还有点价值把我卖咯,否则甩卖都没人要。”
“相亲?你不是有女朋友吗?”
李轩笑了一下:“李迅那儿知道的吧,第三个问我的了。那就我一相亲的姑娘,本来聊得还挺好的,结果没成——还有李迅,端个手机笑得倍儿傻,还真当我看不见他,懒得理而已。”
吴羽策莫名松了口气,刚想说话却见李轩严肃起来:“我说你们也真是,这么不信我?终身大事我还能不给你们说吗?”
吴羽策乜他一眼:“是吧,那你再打两个赛季的事什么时候报备?”
李轩噎了一口:“别提这么伤感的事不行吗,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还一——算了,唉你知道为啥我最后跟那姑娘没成吗?”
“……”
“太没默契了你知道吗!我们俩走一块老踩脚,吃饭筷子撞,聊天不尴尬多不容易啊。”
“默契能培养的。”吴羽策轻声说。
“不光这个——后来我跟她说我吹不得空调,然后她就说算了。”李轩哀嚎,“我堂堂虚空队长,居然因为空调被妹子甩了。”
李轩身体受不得冷,空调更是要不得。可x市的夏天不吹空调简直会死人,李轩每每痛并热死地度过夏天,都无比感激陪着他习惯了不开空调的吴羽策。
吴羽策微微弯嘴角:“你活该。”
李轩也跟着他笑起来。
那个姑娘其实是他拒绝的,他说:“对不起,我有个更有默契的人。”
请让我完整走过和他一起的最后一个赛季。吴羽策说的不错,默契可以培养,可他却不想再废精神
“回来了,就别走了吧。”吴羽策说。
况且——
他可以用好多年和一个人培养默契,可花再多年,世界上也只有一个吴羽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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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要穿越我一个人的人海
那些花还会再开
故事请等我回来」
张佳乐是喜欢养花的,先前在k市,后来在q市,都是不冷不热的好天气,正适合捣鼓花草。
原来他在百花的宿舍里种了一阳台,退役的时候都留在k市了,去霸图又买了一堆一模一样的。
“你还真是‘百花’啊。”他的队友说。
张佳乐笑笑不说话。
养花好啊。浇点水晒晒太阳就能生长,安安静静地呆在那里任人倾诉。即使是死去也是悄无声息的,不会给人以不期待的伤害。只要稍微精心照料,就会获得回馈。
没有轰轰烈烈,由生向死,皆淡如止水。
可他不是。退役,复出,带来的风暴滔天,他痛苦过,迷茫过,可从未后悔做过的任何一个决定,他一步一步顶着风刀霜剑前进,即使伤痕累累,也永不言弃。
大概就是霸图所言的,一如既往吧。
林敬言看过他的花,郁郁葱葱一大片,各种颜色的,叶子厚的薄的,像是构成另一个世界。
窗台上放着的花盆底下都垫着纸,被泥和水沾上已经开始泛黄,他好奇地掀过一个看,结果被张佳乐一把抢了去。
“垫盆的,脏。”他淡淡地把纸团了个团扔到纸篓里,然后拨弄了一下身边的花。
是垫盆的,可也不是。
张佳乐不怎么写日记,有时候闷得厉害了就随便写点什么然后垫花盆,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,这一排花下,都是不能与人道之的秘密。
有什么呢?也没什么。梦想,荣耀,迷茫,伤痛。
还有一个人。
最左边的那盆花底下是一个信封,崭新的,刚放上的,反扣着。如果把它拿出来,能看见信封上的收信人是孙哲平。
张佳乐刚退役那会出去住把花都搬过去了,到要去霸图的时候寻思着送人却着实舍不得,最后拖到没办法,只能都留给房东,随他处理。
然后他就离开了,把过去全都留在了这里。可终究不舍得,登机前给三年没联系过的孙哲平发了条短信,告诉他地址,让他过去帮忙照顾花。
他续了一个月房租,不知道为什么,就像他不知道孙哲平彼时在千里之外的首都,也不知道对方在收了短信的当天就买了机票到昆明。
两架飞机擦肩而过,人却没有相遇。
张佳乐正式宣布复出的时候孙哲平给他发了条彩信,满屋的花开得正好,地址是北京。
他坚定地认为那些花都是他的,即使他不知道孙哲平是怎么给弄到北京的,可他还是相信,也一瞬间理解了对方的意思。
“无论在哪里,你的花都会开。”
有时候取舍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,想两皆不负太难了。不可得兼又无法放手,幸而有人坚定地站在身旁支持着。
剩下的路会自己走完,冠军也终将会有,就像养花一样,无论怎样的黑夜,当触到日光的那一瞬间,也会开的。
“谢谢你帮我养花。”那封信写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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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不拒绝孤单赠送的慷慨
最寻常或小意外
都欣喜地去相爱」
义斩客场对霸图的时候孙哲平跟着张佳乐去他宿舍玩,搭眼就瞅见了一阳台眼熟的花。
“嚯,你这还养着呢?”张佳乐在给他找杯子倒水,他就径直过去看花。
他声音不大,张佳乐弯腰找东西哐啷直响,没听清他说什么,嚷嚷着回他一句。
一排排花盆底下垫着纸,孙哲平认得他这么多年了自然知道他的习惯,问他是什么也不说。后来他从首都回到k市给张佳乐收花,那些纸连起来正好是留给他的一封信。
大概是听天由命的态度,一半一半的几率,张佳乐赌他不会看,但依旧认真写了。孙哲平是在扔纸的时候福至心灵。突然打开了一张混着泥的纸。
这个事他们谁也没提,有些话不必言明。
他一个人在退役后呆在首都,一直到张佳乐主动联系他,两个人都是空白的,原因是什么谁也说不清。
他有点轻微的花粉过敏,在到了北京以后却莫名其妙把阳台打造成了个生态园,这一切有点神经质,却在情理之中。他开始明白为什么张佳乐喜欢养花,那满眼的盎然似乎在南北连了个线,向他牵挂的人。
也好。他回头看了一眼头埋在柜子里半天翻不出来杯子的张佳乐。一切都没变,冠军迟早会有的。
后来张佳乐收拾花,发现最左面那一盆下面的信被换了,那个新的信封上面熟悉的字迹写着自己的名字。
信封的背面写着一段话。
“当你的呼吸,与花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,在寒刀霜剑的背后,在凉薄而喧闹的世间,宁静与超然,安详与平和,善与慈,爱与美,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,缠绕在你的枝头,与你同在。”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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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而你从不平庸
有少年独特英勇
温暖我,心上的那片星空」
喻文州永远忘不了第六赛季的那个夏天。
G市的夏天挺热的,即使会场的空调开得很大,黄少天还是热得满头是汗。他把半袖撸到肩膀上,一手扇风,转着圈嘴不闲着:“热死了热死了热死了热死了——队长你不热啊!”
喻文州笑着看他:“还好,刚进来的原因,你坐一会就凉快了。”
总冠军连着一堆奖发,尘埃落定后的蓝雨欢喜如过大年,喻文州看着他们上窜下跳,嘴角那点笑意怎么都压不下去。
这当中跳得最欢的当属黄少天了——一击必杀,最有价值选手。当然两个奖项衬不上他决赛时的惊才绝艳,第四赛季初出边光芒万丈的他,终于名副其实地站在峰顶。
“剑圣”实至名归,喻文州看着他的背影想。
黄少天站在台前,其余人坐在后面。灯光照射下他的背影虚化,但轮廓却又矛盾地凌厉着。黄氏演讲叽里咕噜说一堆,队友在旁边窃笑,喻文州目不转睛,似要把他装进眼里。
喻文州觉得,黄少天就是一团火,灼热的,耀眼的,危险却引得丛丛飞蛾赴死。但他用手触摸的时候却不觉得烫手,大概是那人孩子气地团成团,看看秋葵再看看他,眼睛闪闪的,如星空一片。
这星空有时光亮如冰雨的剑光,快而夺目。可有时候却浩瀚温和,轻快的像跳动的乐章,让他的心也跟着跳动。
这时黄少天不知道说了什么回头看了他一眼:“是吧,队长?”
歪着头露出小虎牙,满是狡黠的目光,镁光灯下,乘着亮光回眸,灼眼而逼人。
华灯之下,有人比灯火更夺目,像一整片星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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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回情信一封,落笔如此从容
谢你陪伴始终,来做我平凡的英雄
庆幸这一生,能拥有童话与歌声
路过山水千程,祝和自己温柔重逢
晚安好梦」
你看到了吗?你有一封信。
你知道那是谁写的吧,你也知道他写的是什么吧。
我们看着别人的故事,被故事感动着,有时候却想不到我们也是故事中的人。人的一生会遇到无数的人,但是总有那么一个人,能让你用一生去庆幸相遇。
就好比感情这种东西,我们总喜欢揉碎了去看,比如亲情,爱情,友情,可有时候当感情混在一起臻至时,把他们剔出来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。
我说我眼里看到的故事,故事里的人相遇相知或相别,会有遗憾会有痛苦,可我总觉得到头来,有的人已经在心里扎根,平稳的像风雨打了百年的石壁里的老藤。
所以谢谢他们始终这样美好着,也请他们的故事这样一直美好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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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甘愿一意孤行,陪思念翻山越岭
以梦为名,有一封信。」
那么,启封吧,你有的那一封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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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时光来遥寄,会长大的情信
走遍千万故地,才重回到我的心底
我多想像你,能坦率把梦提起
相遇平凡天地
再去拥抱你成为你,都是意义」
叶修把信封折了起来。
桌子的边角放着一个透明的小瓶子,叶修顺手把刷干净的烟灰缸拿过来,掏了掏口袋找出打火机,点燃信封的一角放在烟灰缸上。
纸的边缘随着跳动的火焰碎成灰末,掉落在烟灰缸里。叶修就这样看着纸烧完,然后把灰烬装进那个透明的小瓶子里。
古人说火能连接阴阳,所以人们多给逝人烧东西聊以自慰。叶修很少直接在墓前给苏沐秋说什么,一来是因为苏沐橙在,二来是因为这么一块碑,实在冷得让他说不出来话。
他完成了他没来得及完成的梦,和他一起站在了荣耀的最高台,这种感觉,想亲口告诉他。
有些人是流年中的劫数,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,都会在故人心里生根发芽,时光冲不走,外人进不来。这种思念只会越来越浓,直至成为一种习惯。
叶修习惯了写信给他,就算知道苏沐秋可能收不到,也一如既往。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和思念一起,沉淀在此世光阴中。
走遍千万故地,才重回到我的心底。
晚安,好梦。
—END—
☆迟子建《野草的呼吸》